CE认证 |个人防护用品(PPE)认证
CE认证 |个人防护用品(PPE)认证
一、个人防护用品(PPE)出口欧洲
个人防护用品(PPE)是指个人穿戴和配备的、用于防护一种或多种危害健康和安全的器具或设备。范围包括个人防护装置专用、自制、体育娱乐设施等各种防护设备,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下,达到舒适、防护安全、实用性发挥好的效果。
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,产品出口量与日巨增,个人防护用品出口也随之增加,个人防护用品(PPE)出口到欧洲需要执行CE认证,依据法规为Regulation (EU) 2016/425。
二、个人防护用品(PPE)欧盟法规
从1995年7月起,个人防护用品出口欧洲强制执行由欧洲共同体(EC-European Community)即现在的欧盟(EU-EUROPEAN UNION)所共同立法通过的第686号指令(Directive 89/686/EEC Personal Protective quipment)。2016年3月9 日,欧盟通过了Regulation (EU) 2016/425,并发表于欧盟官方公报上。2018年4月 21日起旧的PPE指令89/686/EEC撤销。
三、PPE (Regulation (EU) 2016/425)法规框架下产品风险类别
根据保护用户的风险类别。个人防护设备分为三类:
1、第一类:
第一类仅包括以下最小风险:
(a)表面机械损伤;
(b)接触作用弱的清洁材料或长时间接触水;
(c)接触热表面不超过50°C;
(d)由于暴露在阳光下(观察太阳时除外)对眼睛的损害;
(e)非极端性质的大气条件。
例如:园艺手套、 太阳镜。
2、第二类
第二类风险包括第一类和第三类所列风险以外的风险;例如:安全眼镜和护目镜、工业头盔和防撞帽、高能见度服装。
3、第三类
第三类只包括可能造成非常严重后果的风险,如死亡或不可逆转的健康损害:
(a) 有害健康的物质和混合物;
(b)大气缺氧环境;
(c)有害生物制剂;
(d)电离辐射;
(e)高温环境的影响与至少100°C的空气环境相当;
(f)低温环境的影响与-50°C或以下的空气环境相当;
(g)从高处坠落;
(h)电击和带电工作;
(i)溺水;(注:旧法规属于CATEGORY II)
(j)用手持链锯切割;(注:旧法规属于CATEGORY II)
(k)高压喷射器;(注:旧法规属于CATEGORY II)
(l)枪伤或刀伤;(注:旧法规属于CATEGORY II)
(m)有害噪音。(注:旧法规属于CATEGORY II)
例如:防护服、防护手套、口罩。
四、认证流程
(1)提供申请表;
(2)产品设计图和使用说明书;
(3)产品型式审查和型式测试(CATA II/ III);
(4)技术评审(技术文件);
(5)产品为CATA II 类(Module C,企业签发DOC).
(6)产品为CATA III 类(Module C2/D).
(7)公告机构签发型式审查证书CATA II/ III(Module B)+ CATA III 类(Module C2/D).
(8)PPE产品黏贴CE和类别标识;
我们承诺
山东永盛认证公司在计量检测,产品型式试验,出口资质认证等领域与国内外一流企业形成战略合作关系,已形成企业认证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型机构,快速完善您的企业管理与产品资质,为您的产品保驾护航!